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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企帮帮 12368 2023-05-10
海南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有哪些注意事项?接下来和企帮帮一起来了解下海南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吧!
1.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 上传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原件影像(印)件,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原件影像(印)件,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原件影像(印)件。
3.上传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原件影像(印)件。(涉及非格式化清算报告的,上传清算报告原件影像(印)件。)
◆ 上传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确认原件影像(印)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签署确认原件影像(印)件;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原件影像(印)件。
◆ 上传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签署确认原件影像(印)件。
4.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上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原件影像(印)件。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上传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原件影像(印)件。
5.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6.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7.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的证明原件影像(印)件。
1.根据《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商事主体通过“海南商事主体登记平台(海南e登记)”申报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不再受理纸质材料登记申请。
2.依照《公司法》、《外商投资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3.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不进行清算的,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时无需提交此规范第3项材料,上传合并协议或分立决议、决定原件影像(印)件。合并协议、分立决议或决定中载明解散公司需办理清算的,在办理注销登记时需上传清算报告原件影像(印)件。
4.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上传《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简易注销的,还需上传公司全体股东名册原件影像(印)件。
5.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或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上传此规范第1、7以及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裁定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书原件影像(印)件或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书原件影像(印)件(包括以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为由作出的裁定)。
6.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公告营业执照作废的,无需缴回已领取的纸质营业执照。
以上就是《海南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全部内容。如果您需要海南公司注销登记,欢迎随时咨询企帮帮。